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揭发辩护律师的伪证行为获得立功,将对律师执业造成严重影响,也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形成障碍。因此,对立功制度进行反思,尤其是在最高院正在推行的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中明确立功的减刑比例情形下,显得尤为重要。因为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不仅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造成严重限制,也加剧了立功的功利主义因素,不利于对被害人权利的保障;同时也对社会道德底线产生了进一步的冲击,且使得立功制度出现"买功"等异化现象。因此,有必要对其从上述四个方面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