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民生问题的普遍关注,有关公共服务的研究成为国内研究的热点,但学术界对公共服务这一概念的界定以及应该由谁来供给公共服务还存有很大争议。文章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学界关于公共服务概念的各种观点,并将公共服务分为公共安全型、基本民生型、基础公益型、公共事业型和高级选择型五种类型。然后,提出构建由政府机构、营利性组织和第三部门组成的、以政府机构为主导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并基于上述分类,明确界定了各供给主体在不同类型的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