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源性扩创创口损伤程度鉴定

来源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hunhuac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笔者认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关于“医源性扩创形成的创口或瘢痕计入创口或瘢痕的总长度内”的规定是正确的,因为伤情鉴定是由法医根据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和继发后续治疗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引起的后遗症等进行的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扩创是临床上通常用到的必须手段,拿案例3手臂的肌腱神经断裂为例,如不扩创吻合断裂的肌腱神经就可能影响治疗效果,导致手的功能障碍,医疗创口虽然不是伤害直接造成,但医疗创口毕竟是为了救治不得不遗留的,是伤害行为的后果。伤情鉴定时应计入创口的总长度内。在法医临床鉴定工作中,锐器或钝器尤其是锐器所形成的创口较为常见,创口的长度常是进行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有一些伤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故意要求医生扩大伤口,将伤口延长,因此,准确测量创口的长度,及时甄别原创和扩创,进而确定扩创是否合理,对于保证法医临床鉴定的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在标准的具体应用中,一是要认真区别原创和扩创的不同,如延长创创缘平滑,较长时有起伏,不伴表皮剥脱挫伤带,且对合较好,在延长创口和原始创口结合处,创缘可见细微划痕,有时二者可见明显夹角等。详细检验创口的形状、大小、走向等特征,采用照相录像方法及时固定,找出原创与延长创的交叉点。二是要认真阅读病例和手术记录,分析其扩创的合理性,因为医院扩创大多是根据方便治疗的原则来确定扩创的方向、大小,其中直接延长的情况最多见,这种情况下把原创口与扩创口区分就比较困难,扩创的实际长度在手术记录中又不一定记载,即便记载一般也是医生目测的结果,精确度无法掌握。必要时要询问主治医生、咨询专家,搞清楚扩创的必要性和实际长度。尽量减少争议和分歧,为办案单位提供有力证据。加强检验鉴定制度建设、坚持鉴定会诊制度,鉴定会诊制度不仅能发挥每位鉴定人的技术优势,取长补短,互相结合,使鉴定更客观、科学,还能使每位鉴定人互相制约,以减少或杜绝不实鉴定的出炉,让鉴定更公平、更公正。
其他文献
电警棍击伤的案件,常常发生在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被殴打人的伤情程度的鉴定意见结论,是确定侦查人员是否涉嫌刑讯逼供罪的关键证据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会议
本案死者因头颅缺失,死因暂不予讨论。残存尸体损伤符合外轻内重、广泛多发、特定分布及一次形成的高坠损伤特点。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颈部离断形成的原因。头颈部自颈4椎体处
会议
本文通过收集山东省某市2010年的303例死亡案例,统计学分析了死者的性别、年龄、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月份等。法医病理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的一门学
会议
本例在被鉴定人伤后l天即进行法医学检查及伤处拍照固定,在伤后25天时,由办案单位根据办案需要,委托进行损伤程度的鉴定,因原始损伤已不可见,唯有根据所提供的病历、法医首次记录
会议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使血管腔狭窄或阻塞,或(和)因冠状动脉功能性改变(痉挛)导致心肌缺血缺氧或坏死而引起的心脏病,称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统称为冠状动脉性心脏病,简称为冠心病
会议
损伤程度的评定包括损伤当时、损伤过程、及损伤过程三个方面,选择那个时机作为鉴定依据是影响鉴定意见的重要因素.本文就一例车祸致右足部,右小腿重度开放性毁损伤损伤程度
会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已于2014年始开始实施,公安部随之出台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标准与释义对损伤程度的鉴定进行了系统科学的总结归纳,使得鉴定依据层次更
会议
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于2014年1月1日施行以来,产生了较好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给办案人、鉴定人和当事人带来了困惑.现结合部分案例,对新的《鉴
会议
从伤者损伤情况来看,颈部创口均在左侧,CT上右侧颈部积气与左侧颈部积气未连通;右侧颈部积气、右侧甲状软骨根部骨折是如何形成的,成为本案鉴定的关键。颈部皮下气肿:多因咳嗽时,胸
会议
“镜面人”又称“全内脏反位”(All internal organs reverat),是指心、胃、肝、脾、肾、肠等内脏全部长反了位置,恰似正常人在镜子中的影像一样。引起胸腹腔脏器反位的原因目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