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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人不利己行为指在非冲动条件下,个体做出的损害他人行为且该行为发生者并未因此行为获益,是一种典型的双损行为。此行为看似不合理却存在于我们身边。学界对此类行为研究较少,鲜有的研究多是从教育学和伦理学的角度谈论损人不利己行为,而较少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该行为的概念和心理发生机制。基于这一点,本文从心理学视角着眼,从认知、情绪及行为表现三个方面对损人不利己行为的概念做了较详尽的阐述,同时从行为动力理论、博弈论及进化博弈论三理论出发,探索损人不利己行为的心理发生机制。不同理论对此行为有不同解释:行为动力理论认为需要转化成的动机是推动和维持个体行为的内部动力。因此,损人不利己行为的产生源于个体病态的精神需要。而博弈论认为决策主体是完全理性的,所做决策会最大化自己利益。因此,损人不利己行为最初动机是利己的,最后产生了不利己甚至害己的结果,是因为最初的决策判断失误或者是在具体执行环节中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导致的偏差。进化博弈论中的第三方惩罚也可以用于解释该行为,第三方惩罚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利他行为,即当A对B的权益造成损伤,另一个与A和B都不相关的人C站出来对A进行惩罚,该行为产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以保证自己的长期利益。由此可见,损人不利己行为是一种复杂的社会行为,未来研究应当从实证的角度出发,探讨其心理机制及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