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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相对于一般的基本建设工程来讲,具有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这就决定了要有效管理与控制水利工程投资,难度相对较大.水利工程投资管理主要分两个阶段:水利工程前期投资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期投资管理.本文重点讨论建设期投资管理.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一般实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而现行水利工程造价体系中,对动态投资的预测仅包括价差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两项内容,且按年均固定指数或利率进行计算,因此不能完全反映水利工程建设期投资的动态变化,更无法满足工程建设投资管理的动态要求。为此,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建设管理单位和造价工作者,在参考国外及国内“三峡工程”建设期投资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白石水库、尼尔基水利枢纽等工程建设期投资管理与控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初步形成了“静态控制、动态管理”投资管理模式,为解决水利工程建设期投资变动问题提供了有效手段与措施。“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投资管理模式,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严格控制“人力可及”的静态投资,合理考虑非项目法人和承包商可控的动态投资,投资管理责任明确,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把静态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额度内是项目法人的基本职责,权责清晰,有利于奖惩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