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宪法》第42条第2款“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的规定——兼议宪法劳动权的性质

来源 :外国法制史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iyidixie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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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宪法》中规定就业政策等社会政策内容,从宪法发展历史的角度看,符合世界宪法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又有着我国自身的特殊性。我国《宪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此款不是权利条款,而是宪法政策,即就业政策,属于宪法社会政策内容,它有着四方面的功能。就业政策在我国的实践,主要体现于立法、行政两方面,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司法的方面,可以建立相关的宪法司法适用制度。与就业政策密切相关的劳动权,在宪法上的性质,不仅是生存权与自由权的延伸,更是一种现代宪法下的社会权。社会权是超越宪法公法与私法属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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