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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内河船舶燃油抽样检查制度(以下简称燃油检查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问题是以此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责任认定不够精准,导致部分行政相对人对处罚结果颇有怨言,其次,该制度操作上存在漏洞,单纯靠制度不能达到真正保护大气环境的目的.本文从燃油检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从实践的角度,探讨如何完善现有的燃油检查制度,从而让责任认定更合理,并真正发挥该制度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