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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就是从有限个已知的真命题按照一定的规则得出新的真命题的思想过程或思维形式[1]。学术离不开推理。推理能从已有知识获得新知识,是创新活动。推理形式的种类有演绎推理、归纳推理以及类比推理等。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前提和结论之间存在蕴涵关系,是必然性推理。演绎推理前提的一种来源是设公理,另一种来源是从归纳而来的规律、规则等知识(以命题形式呈现)。命题自然推理系统是演绎推理。确定演绎推理的保真性是重要的,依据之一是推理形式的有效,以保证前提真结论必然性地真,存在普遍有效的推理形式;其二是前提内容的真实,这取决于学科的具体内容。命题自然推理系统不设公理,以普遍有效的推理形式辅以三条基本规则进行推理。本文介绍有关推理的基本知识,并以实例介绍了自然推理系统在化学教学中的应用。化学不是公理化的知识体系,而是实验性科学,但同样需要演绎推理。命题自然推理系统不设公理,特别适用于实验性学科的化学推理。例如:前提1:如果可逆反应的正反应速率等于逆反应速率(p),那么化学反应达到平衡(q),[2]表示为p→q。前提2:下列反应体系,Fig.1,正反应速率等于逆反应速率(p),结论:该化学反应体系达到平衡(q)。这个推理的形式是普遍有效的,但结论明显错误,归结为前提错误。由此推理可发现学科的知识错误。本文还列举了命题自然推理系统的其他应用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