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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保护区作为最为珍贵的旅游资源应该受到良好的保护,以促进我国生态社会和环境友好社会的建设,但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的现状不容乐观,笔者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关键原因是其经营模式存在缺陷。因此,本文提出以立法的方式设计三种不同的经营模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以期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立法能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