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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衔接问题,《公司法》第188条及《破产法》第7条第3款,在法律层面上对两者的衔接进行了制度安排。但是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这两种程序具体该如何衔接,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针对性地做出安排,故在转换过程中必然伴随大量不可确定的法律风险,需引起警惕并做好法律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