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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引言互联网2.0时代,关于网络服务的法律责任扩展至网络平台。网络平台在丰富民众生活的同时,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大量人肉搜索、名誉侵权、个人信息泄露在网络平台上轮番上演。为保障网络安全,政府要求平台对其行为不加区分地承担类政府责任。立法呈"重秩序、轻创新、重管制、轻保护"的现状,司法实践的民刑两极化推演模式使行政诉讼呈沙漏"罗马柱"状态,明显与大量的行政管制态势不符。当前涉及网络平台责任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仍存在不少盲点,司法回应模式是否合理需作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