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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公正审判是司法的目标,审判公正是法律和社会对司法活动的基本期望,同时也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能否做到公正直接影响司法的公信力。在刑事审理案件特别是量刑过程中,作为自然人的法官其个人情绪是否影响决策,法官作为自然人其个人情绪是否会涉入审判,影响其审判决策过程?如果存在影响,那么其程度如何,过程怎样?一直是公众和学界关注的问题。本研究以情绪决策理论为理论基础,综合运用访谈、问卷调查、实验等多元方法,系统地探讨案件相关情绪与案件无关情绪对法官量刑决策的影响。整个研究结果如下:(1)法官认为,在审理案件时,最容易由案件本身诱发同情、厌恶、愤怒情绪。(2)法官认为,在审理案件时,同情、厌恶、愤怒情绪最可能对量刑产生影响。(3)法官在判决时,由案件本身诱发的不同情绪对量刑的影响差异显著。(4)法官在案件相关的同情情绪状态下,对案件的量刑时间短于中性情绪下的量刑时间。(5)法官在案件相关的厌恶情绪状态下,对案件的量刑时间长于中性情绪下的量刑时间。(6)法官在案件相关的愤怒情绪状态下,对案件的量刑时间长于中性情绪下的量刑时间。(7)法官量刑时,与案件无关的不同情绪状态对量刑的影响差异显著。(8)在与案件无关的悲伤情绪状态下,法官量刑的时间短于中性情绪下的量刑时间。(9)在与案件无关的愤怒情绪状态下,法官量刑的时间与中性情绪下的量刑时间差异不显著。(10)在与案件无关的愉悦情绪状态下,法官量刑的时间与中性情绪下的量刑时间差异不显著。(11)女性法官与男性法官,在案件相关情绪诱发上没有显著差别。(12)女性法官与男性法官,在案件无关情绪诱发上没有显著差别。(13)从事法官职业时间短的法官与从事法官职业长的法官,在案件相关情绪诱发上没有显著别。(14)从事法官职业时间短的法官与从事法官职业长的法官,在案件无关情绪诱发上没有显著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