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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71年6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发表《关于今后学校教育的综合扩充与整顿的基本措施》的咨询报告为开端,日本开始推行“第三次教育改革”。从20世纪70年代初至今,经过大约40年时间,这场教育改革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其中之一是初步建立起了不同于“二战”后的教育体系的新型教育体系,即终身学习体系,其典型标志是2006年12月全面修订的《教育基本法》对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日本构建新型教育体系的过程也是按照既定目标改革一项项教育制度的过程。日本构建新型教育体系的历程和内容可以从“衔接”、“统合”和“整合”三条路径来考察。首先,纵向“衔接”取向的教育制度变革主要包括:推进幼儿教育与小学的协作和衔接;实行小学初中一贯制教育,设置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推行初高中一贯制教育,设置初高中一贯制学校;推进高中与大学的协作和衔接。其次,以学校为轴心来考察,横向“统合”取向的教育制度变革主要包括:建立“认定儿童园”制度;建立综合学科高中制度;建立特别支援学校制度;开展大学之间的相互协作。第三,以学校为轴心来考察,横向“整合”取向的教育制度变革主要有:建立学校评议员制度,建设“开放学校”;建立学校运营协议会制度,建设“社区学校”;促进学区制度的弹性化,实行学校选择制;设置有关组织机构,确立校外人士参与大学管理的体制。日本政府主导的构建新型教育体系的改革首先有其国家目标和社会目标追求,另外,其教育目标追求是期望通过转换教育范式,培养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