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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国家正式出台文件实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全结束了养老保险“双轨制”。目前,各地都出台了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了一系列配套举措实现社会公平,推进改革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但是改革进程仍旧缓慢,改革过程依然遇到了不同的问题。本文旨在通过系统整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展过程及现状,深入剖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存在的法律问题,对比并参考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有益经验,从立法、基金管理、监督、救济等层面提出改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本文共五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一些概念内涵和相关理论基础。本文认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针对事业编制人员的养老保险,其将以养老金的形式对退休后事业编制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有参保对象的针对性、保障目的的公益性、养老金计算方式的灵活性等特征。其充分体现人权保障、公平正义、资源配置等理论。第二章旨在梳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展过程,总结改革路径以及阐述当前改革的立法现状、政策现状及实施现状。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主要有改革的法治路径和政策路径。改革的政策路径依靠政府出台的政策推动改革进程,其是当前改革的现实路径。改革的法治路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来落实改革成效,其在当前改革中体现较少。第三章分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当前存在的法律领域问题。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改革进程缓慢,立法相对滞后;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不足;三是保险基金管理不到位;四是养老金待遇不平等;五是救济途径不完善。第四章主要研究美、日、德、新等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以期为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提供启示。这些国外经验对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立法、基金积累制筹集模式、管理和监督及兼顾公平和效率原则等有可借鉴之处。第五章结合启示,提出具体完善的对策建议。一是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立法体系;二是确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法律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监督部门;三是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制;四是通过健全筹集模式、统筹处理事业编人员内部间以及其和城镇职工间的关系实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统一;五是从明确争议受理范围和解决途径、规定受理部门、确定处理依据上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争议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