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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出口管制体系是一个非常庞大、复杂的系统,涉及众多的法律,牵扯到国会、总统与政府部门之间围绕出口管辖权进行的博弈。卫星出口管制政策是美国整体出口管制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承担着实施外交政策、实现国家战略的重要职责,用以阻止某些国家或地区获得先进卫星、火箭及相关领域技术。中美两国在卫星领域的合作,经历了政策放松——合作升温——进入冷冻——彻底冰冻的曲折过程。美国对华卫星出口管制政策的实质,反映了美国对中国“和平崛起”的担心与防范,试图通过高科技出口禁运的方式阻碍中国航天技术的发展,维护美国国家安全利益。这一做法,从上世纪末一直延续到现在,即使在奥巴马政府时期实施了全面放松出口管制的政策,美国依然没有任何对华放松管制的迹象,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更加强化了出口管制。美国对华卫星出口管制政策的实施,与全球化背景下被迫向其他国家放松管制政策,以及同时期中美经济贸易联系日益紧密的大趋势相背离,并不能起到其所追求的“维护美国国家安全”的作用。本文试图通过“中星八号”卫星的具体案例分析,对比美国对中国的卫星出口管制政策以及对其他国家的卫星出口管制政策的差异,探讨美国对华卫星出口管制政策趋紧的原因,得出美国将继续强化这一政策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