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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本质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这种措施与常规监禁刑罚不同,不需要对服刑人员进行监禁,而只是在社区中完成刑罚。社区矫正是符合当前刑罚发展要求的,目前在世界各国应用的也较为广泛。无论在法治环境多么完善的国家,都一定会出现犯罪问题,但是目前的要求,是刑罚力度要逐步减轻,而效果要不断提升,而社区矫正这种创新性的刑罚措施,就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这一要求。社区矫正已经试点了十多年,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已经较取得了一定成绩。哈尔滨市是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地区之一,从2007年开始开展这项工作,经过几年的试点,成绩是比较明显的,但是问题也不可忽视。本文将哈尔滨市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问题原因、完善措施等进行了详细分析。本文的研究,对于完善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实现社会整体和谐具有参考作用。作者将社区矫正作为研究课题,在绪论部分,简述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所要实现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分析了国内外学者关于这一问题的理论成果,对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简要介绍,阐述了本文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内容,作者详细解释了社区矫正这一概念,并对其特点进行总结,说明了研究中国社区矫正工作这一问题的现实意义。其后作者从国家法律体系、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社区矫正工作的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以国内外学者在社区矫正方面的理论为支撑,梳理了哈尔滨市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不足,以及根本原因。作者分析了国外法治环境较为完善的国家,在社区矫正方面的成熟做法,对如何解决哈尔滨市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现存问题制定了解决措施,包括优化地方立法、提高人员素质、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稳定运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等。本文的研究,有利于完善哈尔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