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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及金融创新的持续深化,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中与保证金相关的业务种类逐渐丰富,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保证金账户质押是金融担保领域一种新兴的担保方式,引入之初,一般作为传统担保方式的一种补充,被用于公司重大项目融资业务。由于这种新型担保方式能够有效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同时兼备许多传统担保方式不具备的优势,因此在金融实践中备受青睐,尤其自我国21世纪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随着外资银行的入驻,它得到了广泛应用,并逐渐流行起来。尽管如此,究竟何为保证金账户质押,却难以在我国现行法上找到答案。由于基本法对保证金账户质押缺乏直接规定,司法实践通常援引《担保法解释》第85条的规定裁判相关案件,然而,该条文曲解了保证金账户质押的真实属性,本身也存在词意不明的问题,导致常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在相关金融实务中,当事人也往往因此陷入对保证金账户质押法律性质的误解,难以规范具体操作,导致其法律风险的扩大。在国内,学者们也开始关注保证金账户质押,相关研究逐渐展开,但尚处于起步阶段。有鉴于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对保证金账户质押进行理论上的研究探讨,以期对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有所助益。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保证金账户质押的概论。首先借助学界关于账户质押的概念及分类的现有研究成果,推导保证金账户质押的概念;根据笔者筛选搜集的司法裁判案例并结合业务开展状况,以出质人的身份特征为标准,对司法实践中保证金账户质押的常见应用情形进行分类统计,逐类分析各种情形不同程度地出现纠纷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将保证金账户质押与存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相关概念进行辨析,厘清它们之间的异同,进一步认识保证金账户质押,为下文关于保证金账户质押的法律性质的探析作出铺垫。第二部分是对保证金账户质押的法律性质的探析,包括对其法律属性及有效要件的探析。关于保证金账户质押的法律属性,金钱质押说将其视为一种动产质押,而这违背了法理上“所有与占有相一致”的原则。借助保证金账户质押与相关概念的异同的辨析成果,并比较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得出保证金账户质押是权利质押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梳理权利质押下保证金账户质押的有效要件,对比搜集的裁判案例,统计司法实践中对相关案例的重点审查要件,分析总结各个要件对保证金账户质押最终成立的影响程度,详细阐释其有效要件的具体含义。第三部分是对保证金账户质押的合法化的探求,探讨保证金账户质押在担保法体系的应有地位。通过叙述保证金账户质押现实操作的独有优势,分析现行法缺失造成的风险,阐明保证金账户质押的现实需求及合法化的紧迫。就物权法定原则给保证金账户质押合法化造成的理论障碍破解进行分析,建议适时修改《担保法解释》,加入新条文将其纳入权利质押的范畴,重新确立保证金账户质押在担保法体系的地位。第四部分是对保证金账户质押的具体规则构建提出建议。通过梳理《担保法解释》第85条,在厘清保证金账户质押与《担保法解释》第85条的关系之基础上,对该条文进行重构。最后面向未来,提出建立与保证金账户质押相配套的公示登记制度,明确保证金账户质押的实现方式等具体规则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