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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嘉道起,尽管清政府官方明令禁止,但通过走私进入中国的鸦片数量却仍持续攀高。对此倍感无奈的清政府只得于咸丰末年以“洋药”为名对进口鸦片贸易实行开禁。清政府此举,除因受英国压力而为之外,也另有为中央财政“开源”的考虑:纷乱的时局使得中央政府各项常规收入锐减,惟独洋药税一项在开禁之后呈现猛增之势,其占政府财政收入比重也日益显得可观。只是在洋药开禁之初,中外有约,即洋药一项关税额定仅止每百斤白银三十两。此等税额尚不及洋药利润的十分之一,这就给清政府带来了两方面的尴尬:一方面税率过低,洋药贸易利润丰厚,中央政府所秉持的“寓禁于征”之意难以得到体现;另一方面,在财政上捉襟见肘的同时,中央政府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庞大的洋药税收利益空间被鸦片贩子、地方财政和基层官吏所蚕食。因此,清政府对于洋药过低的关税额颇有微词,只是苦于受到条约限制而无法擅自加税。在英国方面,英属印度政府以及鸦片商等利益团体对于中国口岸和内地花样繁多的厘捐杂费极为不满,屡次通过政治和经济网络向英国国会和外交部施加压力,要求采取强硬的外交措施乃至动用武力为鸦片进口中国争得完全的内地税厘豁免权,以确保鸦片贸易的高额利润。但是,随着十九世纪后半期英国工业经济的迅猛发展,鸦片贸易也越来越受到活跃于英国政界的禁烟派势力的抨击,其合法性受到质疑,其经济地位也开始动摇。于是,如何以恰当而又无可指摘的外交手段最大限度维护英国对华鸦片贸易利益、同时又减轻来国内禁烟势力的压力,就成为了长期困扰英国驻华外交人员乃至外交部的棘手难题。 在这种背景下,中英之间进行洋药税厘有关的谈判已是势在必行。1875年(光绪元年)云南发生的“马格里事件”引发了中英之间一次严重的外交风波。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利用此次机会,在双方翌年于烟台举行的谈判中就洋药税厘问题提出了要求,就此掀开了中英洋药税厘谈判的第一章。由于洋药税厘问题牵扯范围太广,双方在此问题上很难形成完全一致的立场,于是整个谈判时断时续,延宕了近十年之久,直到1885年(光绪十一年),双方才于伦敦签订了《烟台条约续增专条》,为谈判画上句号。在这长达十年的拉锯中,中英两国不断修正己方的外交立场和谈判策略,并为了完成设定的目标而动用了大量外交资源,其耗费时力之长之大,在晚清外交史上可谓罕见,这也为分析十九世纪后半期清政府实务外交能力提供了很好的个案参照。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对中英洋药税厘谈判的十年进程进行了全程的观察和分析,并希望能以此为范例,为将来更深入研究晚清政府实务外交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