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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对舞台艺术的消费需求日趋旺盛。同时,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为舞台艺术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当前,我国当代舞台艺术与信息技术相互融合,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还不相适应,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消费期待还有差距,迫切需要加强当代舞台艺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舞台艺术是在舞台上进行表演的艺术,具有动态性、系统性和非物质形态等特征。信息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对图像、声音、视频等进行综合处理的技术,具有数字化、网络化和多媒体化等特征。当前,当代舞台艺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主要体现在利用声、光、影等信息技术,在舞美设计、舞台造型、服装道具和舞台灯光方面互相融合,实现良好的舞台艺术效果。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探究当代舞台艺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其必要性体现在两者的融合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的统一、主体审美意识与社会目的性的统一以及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融合主要表现在艺术的技术化和技术的艺术化。当代舞台艺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在丰富艺术创作方式、提高艺术水准和审美层次,促进审美活动群体逐渐大众化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工具理性在审美活动中趋于强势地位,打破传统审美活动中的平衡机制的不足。在我国,虽然当代舞台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有所进步,但仍存在舞台艺术信息化整体水平较低、舞台信息核心技术掌握不足和融合的深度广度不够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融合的体制机制不健全、舞台信息技术主体研发运用能力薄弱、舞台信息技术提升艺术生产力水平不强。为此,加强当代舞台艺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一方面,建立健全促进融合的体制机制,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另一方面,寻求真善美相统一的舞台信息技术开发理念,加强舞台信息技术主体研发能力。此外,还应加强融合互动,增强用信息技术提升当代舞台艺术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