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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英国、日本、美国等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国家纷纷从金融分业经营转变到了混业经营体制上来,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则一直奉行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机制。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出台标志着混业经营已经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我国2001年加入WTO,为期5年的金融市场的缓冲期已经过去,我国金融市场将逐步对外全面开放,国际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将使我国现有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面临很大的冲击和挑战。
本文从考察国外的金融经营体制改革和发展的经验出发,结合我国目前金融市场和经营体制的现状,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风险以及必然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对混业经营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和监管系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第一章简单介绍了选题背景和国内外关于混业经营的研究动态;第二章应用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混业经营进行了理论分析;第三章考察了国外发达国家选择混业经营的历程,并对其模式进行了比较以为我国混业经营找到合适的发展路径;然后回顾了我国金融经营体制的改革历程并描述了现在出现的一些混业经营的雏形和政策松动。第四章、第五章在此基础上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商业银行跨业兼营保险和证券进行了风险分析和必要性、可行性分析;第六章对我国混业经营的模式和监管体系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