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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作模式(PPP)自引入我国以来,因其极大地契合了我国在公共事业领域对物有所值、时间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的迫切需求,在实践中展现出了较强的生命力。根据财政部的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底,仅入库项目就已经有14059个,总投资额也高达17.74万亿元。值得关注的是,在项目运作模式的选取上,除了实践经验最多、接受程度最高的BOT模式外,其衍生模式——BOO(建设-拥有-运营)也开始受到政府的青睐,成为第二大模式。BOO模式作为私有化程度最高的类型,因其所有权完全归属于社会资本而与BOT模式存在本质差别。但是根据文献分析的结果来看,国内外学者鲜有从所有权视角来研究BOO模式风险的。而在具体实践中,也往往忽视这一本质差异,仅将其简单地视为BOT模式,不论是在风险识别分担、交易结构设计还是合同条款的制定上都没有太大的差别。随着BOO落地项目的增多,势必会带来很多难以预料的问题,进而影响项目的成功实施。本文在BOT模式风险研究的基础上,以所有权为切入点,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期研究其对BOO模式风险的影响。首先基于所有权相关理论概念,对BOO项目所有权的内涵进行了界定,通过将其与BOT模式下的特许经营权进行比较,识别所有权所带来的特定风险,进而借助BOT模式的风险研究成果,对BOO模式的风险清单进行了全面构建。其次,为了理清所有权私有化对BOO模式其他常规风险影响,本文构建了熵权改进的TOPSIS风险量化评价模型,依托专家问卷调查,从4个维度对BOO模式下各风险因素进行了量化统计,综合得到相应的重要性排序。将排序结果与文献总结得到的BOT模式下的关键性风险进行比较,并从所有权角度解释两者之间的差异,从而归纳出所有权私有化对BOO模式项目风险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最后,针对上述研究成果,对BOO模式的风险管理与实践提出了对策建议,如重视项目识别、建立激励机制、风险动态监控机制和合同再缔约机制等。通过所有权视角下BOO模式风险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完全私有化对BOO模式风险的影响,完善了BOO模式的风险清单及风险管控重点,对优化政府决策,进行针对性的方案设计,促进BOO模式下双方可持续合作具有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