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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艺术中,作品与作品通过绘画内容,绘画形式,绘画意图等标准进行区分,从绘画的表层结构来区分的话,一类作品以描绘自然物象的真实状态为目的,所谓的"模仿"自然物象构成的画面,由自然状态下的视觉感知发起的绘画行为。另一类作品以"心眼"的形式发起绘画行为,表现内心体验为创造目的,借助于现实存在的物象基础用理性营造视觉画面,后者画面更带有视觉节奏上的冲击,更能与观者达成共同的意识存在。"心眼"创作的画者通过绘画形式所表现的主观意识,并不受自然中物质形态的拘束,用主观营造在视觉中产生辩惑感的画面表层结构,带给观者第一视觉上刺激,引发观者对画面观赏的持续兴趣,触发大脑中有意存在或无意潜在的信息,刺激思维的发生。这类画家并不是一开始就以主观去组织画面表层结构,在画者早期的绘画是基于对前者绘画"代码"的学习与继承,后期画者开始出现不满足"模仿"绘画,面对自然物象尝试在绘画作品中融入自身的主观意识,甚至改变自然界物象在视觉中的认知,运用多种绘画技巧增强画面在观者视觉中的冲击力,这种"力"具有不同的节奏感,使观者视觉物理性与视觉心理性达到和谐的艺术"美感"。画面上呈现出的视觉节奏需要画者对画面进行多次微妙的尝试调整,在明暗、色彩与图形的共同作用下,最终为画家传递主观意识,与观者构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