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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工作在船上,常年生活在海上,往返于世界各国港口。大海上风险远远大于陆上,海员每天都要面对突发事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改革开放的加大,海员外派量及个体船员人数日益增多。海员不仅仅为本公司船东服务,有时还被派到外国船东的船舶上工作,并且,由于外派船员收入比非外派船员收入高很多,因此,有越来越多的船员,脱离公司而成为个体船员。我国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社会保障立法极不完备,关于海员社会保障立法就更是一片空白,极大损害了我国海员利益。我国经济在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在不断改革,海员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主成部分,也应该制定和完善。海员社会保障有其特别之处,海员社会保障立法应针对海员的特殊之处,加强对外派海员及个体海员的保护,让海员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利益以法律保障海员的利益。本论文通过对日本、台湾、英国及国际劳工组织有关海员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和国际公约的分析、研究,结合我国海员社会保障的立法现状,主要从海员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方面对海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提出了笔者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