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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用中国的发展事实,说明了“法、金融和经济增长”观点是不完全的,同时也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中国在既没有运行良好的金融体系也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保护投资者的情况下,经济增长的融资和发展问题。采用LLSV构建的衡量对投资者保护的指标,计算了中国的数据并将其与LLSV样本国的数据进行比较,比较的结论是:中国法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执法效率低于大部分国家;其次是法、金融和经济增长间的关系的跨省分析,利用各省在1991-2001年的相关数据,实证结论显示:在金融抑制的情况下,控制其他影响非国有经济部门的投资的因素,执法的效率提高,会对非国有部门的投资产生负影响,进而影响经济增长。其基本原因是,执法效率的提高影响了漏损效应。这一部分的实证还进一步证明了非国有投资在各省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和大部分金融发展指标与经济增长的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