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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疑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投资拉动型向需求带动型转变的动力。为此,党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崭新蓝图。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一次把新农村建设提到了新的政治高度。在中共中央大政方针的指导下,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在积极探索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问题依然存在。本文以公共管理学为基础,运用系统分析、文献资料调查、问卷调查等方法,首先系统阐述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探索和相关农村建设理论,然后以青岛市为例,分层论述了村庄的自然状况、发展经验、存在问题等,提出了“探索资金多渠道和土地保障制度”、“以人为本,提高农民的主动性”、“发挥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等具体措施。这不仅可为下一步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可行性规划,而且也可为其他地区新农村建设提供借鉴。本文的写作宗旨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