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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票市场的效率较低。上市首日收盘价大幅高出其发行定价(IPO抑价),发行人并不存在低价发行动机。投资者异质信念、IPO制度约束(如卖空约束和准入制度等)、发行人的盈余管理和媒体管理、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以及宏观经济因素等,都可能导致IPO新股定价向上偏离其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从而产生定价泡沫。本文主要关注其中的IPO前盈余管理因素。我们从盈余信息的有用性出发,分析了IPO盈余管理的动因和机会。为了满足上市条件、抬高发行定价,发行人很可能实施应计或者真实盈余管理。然而,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只能美化短期业绩(催生定价泡沫),但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导致业绩下滑)。由此,我们主要关注发行前盈余管理对于定价泡沫、及其对于后续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文的研究样本为2007年初到2014年底间在A股IPO的1191家非金融企业。分别运用修正Jones模型和真实盈余管理模型,测度了应计盈余管理(DA)与真实盈余管理(RM)。采用IPO定价与其内在价值(以RIV模型测算)的偏离率指标衡量了定价泡沫。对于业绩变化,则运用了财务指标如ROA、ROE、OPA。经过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1)发行定价(OP)显著高于其内在价值(IV),存在定价泡沫,且该现象在创业板上更为显著;(2)IPO前正向的盈余管理行为在A股市场中普遍存在;(3)IPO后,经营业绩下滑明显,且创业板公司更加严重;(4)IPO盈余管理助推了定价泡沫的产生,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均与定价泡沫显著正相关;(5)IPO前的盈余管理同后续业绩下滑显著负相关。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1)采用股票内在价值衡量IPO定价的合理性,而非IPO抑价研究中的上市首日收盘价;(2)研究盈余管理与定价泡沫的关系,而非盈余管理与定价的关系;(3)采用基于IPO后真实数据的剩余收益模型(RIV)测算内在价值;(4)结合使用应计与真实盈余管理模型,测度IPO前的盈余管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