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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是保证行政机关顺利履行法定职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方面的一项十分必要的法律制度。本文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作为研究对象,全面剖析了我国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理论基础和现状,提出了我国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中的问题,并阐述如何从实体和程序角度对自行强制执行制度进行规范。全文共包括五章:第一章,文章主要对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加以界定,并分析了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和即时强制等相关概念之间的区别,明确了行政机关自行强制的内涵。在此基础上,阐述行政强制执行国际通行做法。最后,针对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现状,对其进行理论和现实的分析,提出保持申请法院执行和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并行模式的基本框架不变,但是要扩大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范围的现实选择,以此作为本文立论的基础。第二章,文章对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进行法理分析,以探寻这一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亟待完善的理论与实践依据。文章首先分析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与“禁止私力救济原则”之间不相矛盾。继而分析了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制度的存在价值,即追求行政效率的需要、维护行政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需要、行政和司法合理分工的需要、特殊领域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这一制度的必要性。第三章,文章主要论述从实体规则上如何完善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制度。首先,文章阐述了强制执行权配置的原则,明确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范围划分。然后,文章论述了应该具体由谁去执行的问题,即自行强制执行主体如何确定。接下来,阐述自行强制执行的依据问题。最后文章论述了如何去执行的问题,即对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措施的规范进行分析。第四章,文章主要论述从程序规则上如何完善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制度。自行强制执行程序设定的原则是相关程序设定的前提和基础,文章综合分析当前各种理论主张,提出了10项原则,即:法定原则、比例原则、事先告诫原则、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确保执行权公正行使原则、最低限度原则、执行协助原则、参与原则、暂缓执行的原则和救济原则。文章接下来对自行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告诫程序、决定程序和实施程序)的设定进行了全面论述。最后,针对相对人的权利保护,着重论述了声明异议和听证两项特别程序的设定。 <WP=5>第五章,文章主要针对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可能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法律救济制度的构建作了初步研究。文章首先分析自行强制执行的6种瑕疵表现形式。由于诉讼是救济制度的核心,文章针对自行强制执行可诉性问题的各种理论争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最后,文章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论述了我国如何构建有效自行强制执行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