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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政府基本医疗保险事权划分就是将政府基本医疗保险事权的诸内容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以确定医保事权的哪一项内容由哪一级政府承担。本文从理论概述、现状考察、国际比较三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以期提出政府医保事权划分的方案和建议。理论上,政府基本医疗保险事权诸内容受益范围的不同层级性和政府事权承担能力的差异性,决定政府医保事权必须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在这一划分中,事权的内容是多样的,划分的要求是多元的。划分的内容有行政规则制定权、立法建议权、基金运营监管权和补偿权、日常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