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各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辨认都足一项重要的证据调查手段,它在查获犯罪嫌疑人、查明案情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辨认又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发生错误。而相关凋奄又表明,各国的司法人员都普遍存在着高估辨认结论准确性的倾向,因此,实践中发生了许多因采信错误的辨认结论而导致的刑事错案。在认以到这一点后,西方国家的学者们早在上世纪初就开始从心理学和法学两个方面研究辨认的原理、影响辨认准确性的因素及其法律规制问题,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成果,并成功地指导了本国的刑事司法实践。然而在我国,一方面,关于辨认的立法至今仍属空白,使得司法实践中的辨认活动缺乏必要的指导与规制;另一方面,关于辨认的理论研究长期限于皋础性探讨,鲜自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深入研究成果,不利于推动立法的完善和指导实务操作。基于以上思考,本文选择对辨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目光投放到整个刑市诉讼程序中,将研究范围从原理层面扩展至操作层面,并以实证研究为入径,使论文在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还具备强烈的现实关照。论文研究始终以解决现实问题为旨向,围绕管刑事辨认存在哪些现实问题?它有何特点?它的原理是什么?它为何容易出现误差?如何防止它出现误差?中国如何构建刑事辨认制度?这一连串的问题而展开。全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刑事辨认问题的实证研究。本章是论文写作的基础和切入点,足对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辨认操作状况的真切考察。论文首先从17起因辨认错误导致的刑事错案出发进行多角度的统计分析,从而发现这些错案中普遍存在公安司法人员违反规定组织辨认活动、轻信辨认结论等问题。随后论文展现并分析了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发现目前刑事辨认在实务操作中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如埘辨认结论的证据种类归属认识混乱;辨认笔录记载内容泛形式化;选择陪衬客体的首要标准是方便快捷,忽视了相似性要求等等。
第二章,刑事辨认的界说。本章围绕着刑事辨认的概念、类别和特点进行了基础性研究。作者在归纳、比较了我国与英美国家关于辨认的概念之后,提出目前我国普遍使用的“侦查辨认”的概念不能全面地反映和满足刑事司法领域辨认活动的内容和需要,将辨认仪视为一种刑事侦查措施,会限制其具有的查明案件事实的功能在其他诉讼程序中发挥作用。因此作者提出“刑事辨认”的概念,将刑事辨认视为一种证据调查手段,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中由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法官和律师组织实施。
第三章,刑事辨认的原理。本章从二个层面深入探讨了刑事辨认的原理以及其如何影响刑事辨认结论的准确性。首先,文章通过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西蒙“有限理性论”和哈耶克“进化理性主义”提出了认知有限性原理,认为人的理性认识是有限制的,这导致人们认识到的事物是不全面且容易出错的。其次,论文运用认知心理学的信息加工理论深入阐述了人类获取、保存、提取和表达外界信息的过程,提出信息加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人类信息加工能力的有限性,并结合这一核心思想探讨了其对辨认结论准确性造成的影响。最后,论文从同一认定原理的视角,提出辨认结论的准确性还取决于辨认客体特征的特定性、稳定性和反映性。
第四章,刑事辨认的误差与舰制。本章主要探讨了西方认知心理学家在实验基础上得出的易导致刑事辨认出现误差的因素,包括主体因素、客体因素和其他因素,并在此基础上介绍了心理学家对如何规制辨认活动、防止其发生误差提出的科学方法。
第五章,英美法系国家对刑事辨认的规制。纵览国外法律关于刑事辨认的觇定,具有典范性意义的无疑是英国和美国,这两个国家均对刑事辨认问题予以了高度关注,在如何规制公权力部门组织辨认的行为、防范辨认错误、保障被告人权利方面,两国的做法均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鉴于此,本章分别介绍了英国和美国刑事辨认的制度与规则,并进行扼要的比较分析,希冀能够对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的刑事辨认制度与规则有所裨益。
第六章,中国刑事辨认制度的完善。本章主要从完善立法、强化监督、建立规则体系和健全审查机制四个方面探讨如何构建我国的刑事辨认制度。首先,作者提出立法应明确刑事辨认的法定证据调查手段之地位、明确刑事辨认结论的证据种类;其次,作者认为应探索建立检察引导侦查的检警关系模式,重新确定刑事辨认的审批主体与审批程序,强化刑事辨认的监督机制;再次,作者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了~套详细、科学的刑事辨认规则;最后,作者从完善对辨认人的质证机制和完善辨认结论的审查评断机制两个方面探讨了如何健全我国刑事辨认结论的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