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市场经济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方面获得了重大进展,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但我国经济发展仍受到金融市场低效率和法律体系不成熟的制约。在此经济背景下,如何完善法律体系以有效促进金融市场改革发展受到政府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广泛关注。在建立担保物权制度体系的历程中,历经十三年广泛讨论后的《物权法》终于在2006年经人大常委会审议接受,极大丰富与创新了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物权法》被审议通过这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市场经济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方面获得了重大进展,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但我国经济发展仍受到金融市场低效率和法律体系不成熟的制约。在此经济背景下,如何完善法律体系以有效促进金融市场改革发展受到政府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广泛关注。在建立担保物权制度体系的历程中,历经十三年广泛讨论后的《物权法》终于在2006年经人大常委会审议接受,极大丰富与创新了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物权法》被审议通过这一担保物权制度改革事件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企业融资行为给企业自身发展前景和国家经济转型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囿于微观数据的可得性和自然实验的严格定义,学术界对法律改革对金融发展的影响缺乏深入研究。本文的创新点有两个:其一,从研究方法上来说,已有研究主要从不同地区的法律环境横截面差异展开研究,或是以法律环境的动态指标为基础建立模型,而本文以丰富的微观数据和完美的自然实验背景为基础,采用双重差分法准确识别出《物权法》中担保物权的改革措施与企业债务融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其二,从研究内容上来说,近几年有关我国《物权法》的研究集中在对企业现金持有、供应链金融、企业创新效率、信贷供给这几方面的影响上,本文从企业负债指标的披露数据入手来考察《物权法》审议通过对企业各部分债务融资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各被解释变量的显著性和动态系数,结合经济实践分析出法律制度改革影响企业债务融资的内在作用机制,极大丰富了我国“法与金融”领域的研究框架。为了系统探究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对企业债务融资行为的影响及内在作用机制,本文分三步梳理研究思路。首先是文献回顾和法律条文分析。文献回顾分别从债权法律制度对债务融资的影响和基于法律改革自然实验的相关研究两个角度进行梳理,给本文提供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法律条文分析侧重对比《担保法》与《物权法》在物权保护、担保物权的类型和范围、担保物权的登记和实现程序这三方面的主要差异,其为后文的提出假设和理论分析提供基础。然后是确定分组依据。本文借鉴了国外学者基于全国性法律出台这一自然实验的背景下如何构造分组的方法,抓住一部法律出台的影响往往会由于企业特征差异而不同的核心思想,结合《物权法》扩大担保物权的类型和资产范围的改革措施和不同资产结构企业受到的融资约束有差异综合分析,最终以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占比高低为分组依据。研究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建立计量模型,运用双重差分法探究《物权法》中担保物权的改革措施对企业债务融资行为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各类型债务规模分别研究,结果表明,2006年下半年之后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债务融资规模差距逐渐增大,固定资产占比较低企业的各类型债务规模均表现出相对更高的扩增速率。进一步分析《物权法》中担保物权的改革措施影响企业债务融资的内在作用机制,总结出以下两个特征:(1)担保物权制度改革主要通过商业信用增加这一路径对流动性负债产生积极影响,而与商业信用存在替代关系的短期借款没有显著变化。导致商业信用增长的因素主要是《物权法》明确应收账款可以抵押质押,企业对应收账款的处理灵活性和应收账款的市场流动性大大提高;(2)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对企业长期负债规模产生了逐年增强的积极效应,其内在作用机制在于随着时间推移流动性负债规模快速扩张缓解了企业融资约束,企业拥有更充裕的资金进行生产经营,表现为生产效率提高和盈利能力改善,商业银行就扩大了对它们的长期借贷规模。得到实证研究结果后进一步做稳健性检验,本文结尾总结了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的政策意义。实证模型识别出担保物权制度改革促进了企业各形式的债务融资行为,这为今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建立提供了参考经验。而且本文从商业信用和短期借款之间的替代关系出发,分析出在我国法律改革对流动性负债产生影响是通过商业信用这一非正规融资方式的路径导致,为广大新兴市场国家将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保障融资行为规范化和促进债务融资规模提供了重要建议。
其他文献
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爆发,随着疫情快速发展,全球股市也剧烈震荡。2月中旬开始,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全球金融市场遭受重挫,美股更是在短短8个交易日内发生4次一级熔断。虽然从欧美主要股票指数和A股综合指数的反应来看,此次疫情冲击造成的影响是全局性、整体性的。但不同企业在面对此次系统性外部冲击时,其股价表现还是呈现出较大异质性,尤其是在股价波动方面。例如光线传媒与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球金融市场动荡不安。中国投资者如何利用好各类金融衍生品进行风险规避和转移,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作为利率发现和管理利率风险的工具,国债期货为投资者提供了套期保值、套利等多种交易策略。自2013年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上市以来,经过7年多的发展,中国的国债期货市场逐步完善,关键期限产品均已具备,市场运行稳中向好。2020年4月,经证监会批准,商业银行可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更多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力越发壮大,经济飞速发展,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愈发受到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年上升,同时伴随着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及扩张,我国居民家庭对于财富管理及资产配置的选择也日趋丰富,更多的居民家庭对于金融资产的需求也在日趋上升,但大部分居民家庭对于金融资产投资的配置结构仍然不尽合理,主要表现为储蓄率及房产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市场对国民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民自主参与投资的规模也日益增加。数据表明,截至2019年12月,中小投资者在A股市场上的数量占比约为99.76%,中小投资者所做出的投资行为对股票市场的整体走势有很大的影响,但由于中小投资者的投资能力、专业素养等均有待提高,其投资行为往往参照更加专业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来进行,机构投资者成为其主要参考对象,而且中小投资者对所持股票缺乏价值区
股价学习效应指股价中汇集众多交易者的私人信息,信息不完全的决策制定者从股价中获得增量信息,并以此指导自身决策以提高决策质量。股价学习效应的思想在各类理论模型中多有渗透。实证上,大量文献证实了股价信息含量对各类公司决策的影响,为股价学习效应发挥作用提供间接证据。以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这与我国在股权分置改革前股价中反映公司未来盈利相关的信息较少有关。股权分置改革后,股价信
信息时代下,网络经济的技术手段不断更迭发展,导致以软件干扰行为为代表的互联网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纠纷不断出现。目前司法实践尚未形成软件干扰行为认定的统一裁判模式和认定标准。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实践中呈现出以互联网专条认定行为不正当性和以一般条款认定行为不正当性两种认定模式。通过对软件干扰纠纷司法案例研究发现,当前两种认定模式分别存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互联网专条因其列举式条款不周延和兜底条款表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加速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体系是该阶段的重要任务。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体系的主体,其创新活动不仅能够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还能推动整个国家的创新发展。但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除了需要依靠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外,还需企业自身适应经济大环境的发展,积极获取一切有利的创新信息与资源。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增加以及制度的不断完善,股票价
自上世纪以来,关于股票定价理论的研究从未停歇,从最初的马科维兹的资本资产理论到CAPM的单因子模型再到Fama-French风险因子的多因子模型,不断有学者对其进行完善,由于该类模型皆为国外学者针对美股市场为基础进行的研究,因此在A股市场的适用性存在一定的争议,而国内学者Liu et al(2018)在《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上提出的针对中国市场的拓展三因子
股票市场中的“IPO抑价”现象通常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明显低于上市初始的市场价格,2000-2020年我国A股市场平均IPO抑价率为78%,如此高的抑价率不利于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招股说明书作为IPO定价过程中的重要信息来源,其信息形式除了财务数字等“硬信息”外,还包括文本信息此类“软信息”,对于资产定价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招股书的文本语调这一角度出发,研究其对I
本文通过选取新冠疫情发生前后五个季度在上交所、深交所有交易数据的2796只样本债券,构建短面板数据,建立多元线性回归随机效应模型,基于产业链相关的一些行业特征角度,研究不同行业的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的交易频率对新冠疫情冲击的敏感度的差异。使用样本数据对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后,本文得出以下结论:我国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的交易频率受新冠疫情冲击后产生显著变化,整体上我国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的交易频率受新冠疫情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