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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作为主体的农民,其真正发挥主体性作用的现状却不容乐观。本文结合“湖北城乡一体化”调研,从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三个方面对农民主体性进行统计和分析,结果显示:在目前开展的城乡一体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与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建设中,农民主体性普遍面临自主性得到初步提高,能动性不足、创造性欠缺的现状,即农民主体性存在欠缺。 农民主体性欠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长久以来我国“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也包括现行的“自上而下”政治制度的制约,同时与农民自身综合素质较低,话语权能力和民主参与能力不足也有很大关系。虽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现代教育的普及,我国农民初步具有了自主参与意识,但总体依然面临参与能力欠缺,参与机会匮乏的现状,在城乡一体建设过程中,农民话语权声音较弱,主体诉求被忽视,主体能力遭遇漠视,主体创造性难以有效发挥,农民主体性发挥面临诸多困境。这既对农民自身发展、表达利益诉求产生不利影响,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城乡一体化的持续推进,同时也不利于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改变当前中国农民主体性欠缺现状,让农民既作为城乡一体规划的知情者和利益诉求表达方,参与城乡一体建设,同时也分享发展成果,成为利益分享者。提高农民主体性,促进农民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内在统一于城乡一体建设的全过程,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农民的主体性。因此,本研究在分析基础上,从共时性的横向路径和历时性的纵向路径出发,多角度、全方位地提出改善农民主体性的措施,横向路径包括进一步提高农民的主体参与意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提高农民的参与能力。纵向路径包括在规划实施之前,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话语表达权;在建设过程中,提供就业和参与平台,增加农民参与机会;在成果分享时,确保农民共同分享城乡发展成果。通过这些举措,旨在增强我国农民主体自觉性,增加主体能动性,激发主体创造性,切实提高农民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