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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财政分权以来,由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等造成的地方财政紧张,再加之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中的主体作用不变,使之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在以地方GDP为中心的政绩考核制度作用之下,地方政府积极寻求财政资金以外的可用资金。由于金融资源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往往不遗余力的通过直接干预或间接影响来争夺金融资源。尤其是在2008年后,这种竞争越演越烈,以政府信用为担保、获取银行信贷资金来为投资项目进行融资的活动越来越频繁,政府与商业银行的关系不断升温。加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近年来急剧上升,各级政府融资平台积累了巨额债务,隐匿着巨大的风险,一旦投融资平台运营失败,所有未清偿债务将转为银行的不良贷款。债务风险极易转化为地方金融风险。本文从地方政府竞争金融资源视角出发,在对金融资源地区分布不均的地方政府因素影响探讨基础上,分析地方政府竞争金融资源所产生的金融风险。首先界定了地方金融风险的内涵,随后讨论了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竞争所产生的债务风险,并研究债务风险与地方金融风险的关系以及债务风险转化为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得出在我国近年来债务风险更易转化为金融风险,且各地区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的可能性不同,中西部地区债务风险更易转化为金融风险的结论。然后基于主成分分析法评价各地区金融风险,通过建立地方金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再利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出2013年各地区金融风险的大小,并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得出2013年我国各地区的金融风险有差异的结论。最后根据得出的结论提出建立地方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树立地方政府正确的政绩观、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快中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开辟地方政府新税源和建立有效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实现地方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升级等政策建议以化解金融风险,促使中国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