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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飞速发展,回避制度所体现的民主精神也逐步外化到人们的法律意识之中,其中所蕴涵的“正当程序”理念更是深入人心。纵观世界各主要国家,几乎都把回避制度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其法律中实行。因为回避制度对保障司法公正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比较考察、综合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在回顾中国古代刑事回避制度、考察世界各主要国家刑事回避制度、研究国内学者对刑事回避制度观点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现行刑事回避制度的缺陷,并为我国刑事回避制度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以期我国的刑事回避制度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共分三个模块:第一个模块是引言:本文在引言中介绍了刑事回避制度的起源、原理、作用以及我国刑事回避制度的概况第二个模块是正文章节:第一章从定义和功能两方面分析了刑事回避制度的价值。在定义方面,本文介绍了学术界比较有代表性的三种定义,并对各种定义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对刑事回避制度的界定。在功能方面,笔者认为刑事回避制度的功能主要有:消除控辩双方对裁判结果的不信任心理、限制办案人员人性中的非理性因素、保证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司法环境、用程序公正来保障实体公正。第二章从唐、宋、元、明、清几个朝代介绍了我国古代刑事回避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并分析了刑事回避制度的功能在中国古代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原因。第三章从回避的程序、对象、事由三个方面介绍了世界代表性国家的刑事回避制度。第四章分析了我国现行回避制度的缺陷,并提出了完善建议。具体如下:一、回避的程序不够合理。应从回避权的告知时间、回避的申请者、回避的决定者三方面进行完善。二、回避的对象不够全面。应将勘验、检查、执行人员纳入回避的对象。三、回避的事由的兜底条款表述有误。应将其改为“司法工作人员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取消“与案件有特殊关系”的规定。四、回避的实现缺乏有效的保障。应建立办案人员信息披露制度,并对严重违反回避制度的人员进行制裁。第三个模块是结语:结语总结了本文的大致观点,并对我国刑事回避制度的发展提出希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