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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推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于1998年启动,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颁布实施,为政府采购工作制定了相关法律依据,随后我国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得到不断地完善与发展,于2015年颁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随着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我国在政府采购领域已经进入法制化的范畴。作为我们国家的财政支出的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具有多重功效,例如降低行政单位的运行费用、节约政府的各项财政支出、实现政府发展的既定目标、调控宏观经济的运行方向方式、不断增加政府机构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全方位遏制各种腐败现象滋生等等。政府采购的合理运行是保障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稳定的重要手段,对管理财政支出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相对于西方国家历史较短,各种各样的配套机制还不够成熟,细节方面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即使近些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找到了适合发展的方向,为我国经济和整体社会发展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例如政府采购的规模不断扩大,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等,但必须承认的是,我国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时经常会出现一些纰漏,令人担忧的是有些行为已经阻碍了经济发展,误导了广大群众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甚至造成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的不断下降,难以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不符合当前发展趋势,影响了国家的各项财政工作进程。本文通过分析总结政府采购事件中的相关经验,结合具体的政府采购基本知识理论,全面总结分析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史,根据采购现状提出具体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同时以Z市政府采购为实例研究对象,分层次分析政府采购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重点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加强政府采购体系建设、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对策,促使Z市的政府采购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可操作化、法制化的方向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