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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其融资困难的矛盾长期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直以来是理论界的研究热点。首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进行剖析,认为在融资项目、抵押品数量、贷款利率相同时,投资者趋向贷款给大企业取决于事先对其经营项目成功概率大的判断。中小企业融资难不仅仅是因为缺乏抵押资产,而且还因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自身经营能力显示不足。通过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的探讨,认为信用担保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能有效弥补抵押资产、经营能力显示方面的不足,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然而,因投资者担心企业家各类道德风险行为影响其投资回报以及现有融资机制下当抵/质押不足额时信用担保机构参与实际意义不大,应收账款不足额质押融资成为不可能。针对这一问题对信用担保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合同进行重新设计,提出债权合同与股权合同相结合的“条件合同”——当项目最终收益高于某一阀值时企业家需履行债权合同,低于这一阀值时则按股权合同偿还债务。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相比单纯债权合同、股权合同,“条件合同”能有效约束企业家各类道德风险行为,“条件合同”能提高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折扣率。(2)当企业家因努力工作提高的项目期望收益未超过投资者增加的监督成本与企业家粉饰财务信息成本之和时,“条件合同”可获得相比债权合同更高的融资效率。(3)“条件合同”在融资效率上是股权合同的严格帕累托改进。最后,对各类贷款合同所产生的社会投资均衡结果进行了探讨,发现当项目拥有的总期望收益相异,且不考虑债务人转移资产,自由竞争条件下均衡结果是投资者向债务人提供“条件合同”,“条件合同”可使社会最优投资(First-best)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