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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陆续平反了一些冤假错案,但申诉难问题仍然亟待解决。聂树斌案异地复查为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异地审查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程序机制,对于保护当事人申诉权、发现案件真实、实现司法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完善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既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审判监督程序冤错案件救济功能的重要保障。本文旨在通过对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的构建,践行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以程序正义推动实体真实,增强司法公信力。本文在结构安排上包括绪论、正文和结语。绪论主要是对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方法进行阐述。正文具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本文所讨论的刑事申诉异地审查程序的理论定位聚焦的是刑事申诉审查程序的独立性,明确区分对刑事申诉的审查以及再审程序,从对刑事申诉案件的管辖、刑事申诉异地审查的启动主体及案件的类型等角度界定了本文研究的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的受案范围,指出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并不必然排除原审人民法院的审查权;第二部分从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角度出发阐述在我国确立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异地审查的必要性,进而实现刑事申诉审查程序的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第三部分着重分析当前我国构建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原审法院“自查自纠”、审查期限无限制、审查流程缺乏明确的规范、代理申诉律师参与不足等,从申诉制度的正当性申明正是因为当前我国刑事申诉案件审查程序中立性、及时性、规范性和参与性不足等问题导致刑事申诉制度难以形成有效申诉,而通过异地审查的方式可以保证刑事申诉审查的中立性,实现我国申诉制度的初衷,并从可行性角度全面分析可能影响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构建的障碍;第四部分提出了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的程序设计,在遵从及时高效、公平公正等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对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异地审查的基本程序及衔接制度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规范建议。结语重申了构建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希望能为我国刑事申诉制度的改革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