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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体制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否则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政府机构改革的每一次任务,都是在经济体制改革深入以后提出来的,反之行政体制改革的实施,又进一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认识的深化。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先后经历了五次较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尽管每次改革的背景不同,任务不同,过程有难易,效果有大小,但历次改革总体上都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需要。当前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我们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为了与我国经济体制相适应,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大部制”改革的构想。本次改革是新时期以来我国的第六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部制”改革的构想在中央部门顺利进行之后,全国范围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目前普遍进入审批阶段。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将成为此轮改革中后程的主要内容,这不仅有利于纵向国家机构衔接,保证政令畅通,也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地方政府如何根据各级政府、各个地区的不同情况,适应改革发展和建设服务性政府的要求,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的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确实在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中迈出坚实的步伐,关系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战略目标能否最终实现。以往的改革也证明,上下互动、相互促进,是改革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必须重视对地方政府如何推行“大部制”改革进行探索。本文在探讨“大部制”改革的内涵、本质和积极意义的基础上,客观地分析推行“大部制”改革的阻力与动力;同时,通过借鉴西方国家“大部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对我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的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并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地方政府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对策,以期为推动我国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