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广西村街民大会制度

来源 :广西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s08644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25年,以李宗仁、白崇禧为首的新桂系开始执政广西,为了稳固和发展自己的统治,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统治广西时,特别重视乡村建设,对乡村进行了各方面的改革,在当时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其中,1936年新桂系利用村街民大会制度进行改造和建设乡村的措施独具特色。当时就有人评论说,广西在抗战建国的基础工作中,贡献了三个伟大创作:一个是三位一体制,一个是民团,还有一个就是村街民大会制度。①所谓村街民大会就是本村街人民无论男女凡年满二十岁者,都要每月集会一次,每个人都可以在会中讨论本村街内所有问题。新桂系赋予它的意义:“是使民众自动地会商共议各该村街一切应兴应革的事宜,并且以这种组织来作计划推行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各部门建设工作的机构”。②显然,村街民大会在新桂系乡村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更加全面认识新桂系乡村建设的成效,对村街民大会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主要围绕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广西村街民大会制度在乡村建设中的作用进行研究。正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新桂系乡村建设理论;第二部分为村街民大会的产生和职权;第三部分为村街民大会制度的推行;第四部分为村街民大会在乡村建设的作用;第五部分为村街民大会制度评析。第一部分为新桂系乡村建设理论的产生。1929年蒋桂战争结束后,新桂系在广西实行割据统治,由于连年征战,损失惨重,元气大伤。新桂系认识到要成大事,必须先致力于本省的建设,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建设好广西,才能巩固自己在广西的地位。要建设好广西,必须先从基层的乡村入手,由此产生出以“三自政策”为目标的乡村建设理论。然而,一切理论都需要人在实践中来完成,“三自政策”也必须动员广大的人民群众特别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才能实现。为此,新桂系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实行村街民大会制度,动员和组织乡村民众进行乡村改造和建设。第二部分为村街民大会的产生和职权。村街民大会最早产生于广西平乐区,新桂系想利用总理纪念周的形式不但使民众普遍地接受政治训练,能够实际参加政治,起到村民议事的功能,而且用来组织和训练乡村街人民,最终达到把政策政令顺利推行下去的作用。1936年12月18日新桂系正式公布了《广西各县村街民大会规则》,要求各村街成立村街民大会。关于村街民大会的职权,《广西各县村街民大会规则》规定的很详细,主要是:第一,议决各项政令之推行方法;第二,议决本村街禁约;第三,议决与其他村街间之禁约;第四议决村街长提议事项;第五,议决各甲长提议事项;第六,议决教职员及团丁与各户之提议事项;第七,议决本村街应兴应革事项;第八,议决本村街之预算决算等等。第三部分为村街民大会制度的推行。规则颁布后,村街民大会在广西全省各地普遍成立。在开始的时间里“各村大会,民众极为踊跃”。全面抗战爆发后,新桂系领导人号召速开村街民大会,动员民众保卫家乡,但由于受战争的影响,许多地方已经无法召开村街民大会。抗战结束后,许多村街民大会仍然只具有民主的形式而缺少民主的内容。1949年新桂系在广西的统治结束,村街民大会也随之告终。第四部分为村街民大会在乡村建设的作用。村街民大会作为新桂系改造和建设乡村实现“三自政策”目标的中心推动力量主要起以下作用:一是保证新桂系政令的贯彻;二是推动乡村各项建设;三是动员民众支前抗战;四是实践“地方自治”。第五部分为村街民大会制度的评析。尽管新桂系一直标榜村街民大会是实现人民“四权”最直接,最普遍,最具体的方法,但从村街民大会在乡村建设的作用中看,它不是走向真正民主政治的第一步,只是“官治”下民众的一种政治训练。
其他文献
目前对明代通政司的研究非常薄弱,尚未见到专门的研究论著。这一研究局面与该衙门的重要地位(特别是早期)很不相称。明代通政司值得研究。 洪武时期,朱元璋通过设立通政司等
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口本身的再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本质。不论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还是人口本身的再生产,都需要借助自然生态环境提供的各种资源才能进行,因此自然生态环境
20世纪40年代末,中国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统治中国28年的国民党政权被共产党建立的新政权替代了。当时国民党是中国的第一大党,执掌着国家政权;而共产党在1921年建党时全国
“科技与文化融合”是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结合的新趋势,以科技为导向的自然科学需要人文精神的烘托,以文化为核心的人文科学需要科技创新的支撑。湖北省科
本文运用心态史学的研究方法,从民国时期的档案出发,重点研究了抗战时期福建崇安县台湾籍民的聚居缘由,生产、生活状况及其心态变化。文章认为,“亚细亚孤儿”意识确实是存在的,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