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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边投资协定发展中,美国相继制定了1982年,1994年,2004年,2012年四个双边投资协定的版本,但截至目前,美国尚未因签订双边投资协定而被告,反映了美国在制定双边投资协定的经验较为丰富,范本也更能适应国际投资的趋势。中美双边投资谈判在2013年取得实质性进展,研究借鉴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策略,不论是对下一步的中美谈判还是将来和其他国家进行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均有深远的意义。 本文首先分析了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范本2004到2012的变动,体现在更强调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强化了关于劳工与环境的保护,并针对国有企业的特殊待遇和自主创新政策带来的扭曲等制订了更加严格的纪律。总体而言,2012年范本相对2004范本只是做了一般性的改变。 在美国双边投资谈判机制方面,分析了国会、总统、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作用。其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是谈判的关键,但需要同时向国会和总统负责。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集中贸易职能于一身,在谈判中立场强硬,有利于谈判,但同时要兼顾国内利益集团的要求,在谈判中容易受到国内因素的影响。 具体到谈判策略,本文以美国印度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为例,分析了谈判的焦点是投资者-东道国仲裁和签证问题,并得出印度在签证问题上可能更为激进,而美国对于投资者-东道国仲裁态度强硬,两者可能在其一方面做出妥协以交换另一方面的达成。 在前文基础上,最后分析了中美双边投资谈判概况、意义、主要谈判议题及给出了部分建议,认为中方要在国家安全议题上积极利用透明度原则争取美方的让步;在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仲裁方面,要积极争取“岔路口”原则;对于准入前国民待遇,要以前瞻性视角修改负面清单,对相关行业做好评估,并改善国内外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