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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已成为必然,而中国国内产业总体国际竞争力较弱,尚需一定的庇护性政策的保护,政府采购制度则是可以选择的有效的保护中国产业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深入研究利用政府采购制度保护国内产业问题,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该文就这一命题,通过采用比较法、归纳法等方法,对中国利用政府采购制度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的必要性、WTO成员国利用政府采购制度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概况以及国际组织政府采购法律规则适用例外几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提出了中国利用政府采购制度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的对策建议与措施,就利用政府采购制度保护国内产业问题得出一些初步结论:政府采购是一个国家在产业促进方面最能体现兼顾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加入WTO的国家来说,政府采购是一个国家可以充分利用、不违反WTO协议、有效的非关税壁垒.中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还处于较低水平,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差,需要一定时段和不同层面的保护,而政府采购制度正是我们可选择的国内产业保护的有效方式.因此,通过立法手段,利用政府采购制度对中国国内产业进行保护非常必要、十分紧迫.通过加强相关法律规则的研究,提高对政府采购制度国内产业保护作用的认识;制定《政府采购法》配套法律法规,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条文;抓住中国尚未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时机,利用政府采购制度,尽快培养中国企业的经济竞争力;充分利用GPA协议赋予的权利等措施的利用,将会发挥出政府采购国内产业保护的巨大作用,为中国国内产业提供有效的保护.这些结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于: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国内产业整体国际竞争力较弱的发展中国家,面对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政府采购市场必然开放的被动性和不利因素,一方面应采取积极参与、应对的态度,另一方面应正确对待开放问题,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合理、合法手段,给中国产业提供一个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时机和环境,减缓开放市场可能带来的冲击.只要策略得当,中国将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从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