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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来,大规模地震灾害频发,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制约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也为我国的应急工作提出了诸多挑战。应急资源调度是震后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展开的基础和保障,是国家应急能力的重要体现,是挽救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降低地震损失的有效手段和强力保证。因此,合理、快速地完成震后应急资源调度工作,是震后应急工作的重中之重。震后应急调度工作通常需要行政、消防、医疗、交通等部门及受灾点多方参与,共享资源,其顺利完成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门快速响应、有效管理,又需要交通运输部门合理调配运输任务,快速完成资源分发工作。因此,灾区管理部门的相互理解和合作是不可或缺的。然而,多个地区的不同部门、主体在平时工作中缺乏合作经验,易产生损失成本分担等主体利益冲突问题,影响应急资源调度效率。因此,消解震后应急资源调度过程中产生的主体利益冲突问题,是震后应急资源调度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保障。针对以上震后应急资源调度主体利益冲突问题,本文首先从震后应急资源调度需求分析出发,结合震后应急资源调度三层两阶段供应模式,考虑路网损毁与动态恢复、主体偏好动态调整与信息交互以及不对等控制权等问题特性,构建了震后应急资源调度模型。在此基础上,对震后应急资源调度过程表现出的冲突进行描述和特性分析,并给出冲突界定和表示方法,建立了震后应急资源调度主体利益冲突模型。随后提出基于协商机制的震后应急资源调度主体利益冲突消解框架,将冲突消解过程分为协商预处理与协商提议循环两个阶段。在协商预处理阶段,给出一种基于主体退出-委托机制的协商降维方法,使部分主体退出协商过程并保留其对于协商过程的影响,降低协商复杂程度;在协商提议循环阶段,则设计了考虑主体不对等控制权的协商反应及让步策略,通过对集体理性和个体理性的兼顾,完成协商过程。最后给出算例及其求解过程,检验所提出的基于协商机制的震后应急资源主体利益冲突消解方法的应用效果,并将求解过程与剔除不对等控制权影响的求解过程进行对比分析,验证了所提模型及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分析结果表明,所构建的基于协商机制的震后应急资源主体利益冲突消解方法能够有效的降低主体间冲突程度,促进主体间达成共识,从而为震后应急资源调度主体利益冲突消解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