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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由于在浙江等地区取得的不俗成绩,给其他省份带来了启发。部分省从解决县级财政困难、发展县域经济、增强省级宏观调控能力出发,经历了“市管县”制度之后,又重新回到“省直管县”体制。因此,“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再次成为财政改革的焦点。 本文正是基于这个背景,试图从理论和实践角度研究财政管理体制,并对各地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比较研究,分析了各种模式的特点,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找出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限制条件,并有针对性的加以完善,探讨了建立科学、规范、合理、高效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推进思路。 一、论文的主要内容及观点 全文由引言和四章正文两部分组成,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目的、研究方法,国外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为后文的写作做一个铺垫。 第一章主要分析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本章从地方政府集权与分权理论、扁平化管理理论和政府行为目标理论三方面作了论述,目的主要是在理论上分析“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积极作用。此外,本章还从我国现行“市管县”体制的弊端以及“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优势两个角度指出了我国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必要性。 第二章主要对于我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阐述。我国由于中、东、西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且有各自不同的省情,因此进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式和彻底程度有所不同,本章选择了改革比较成功的浙江、湖北和安徽为例,介绍各试点的财政体制改革情况以及各种模式的特点、优势和取得的成绩,其他各省份可以从以上改革试点得到一些启示。虽然“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实际的推广并非一帆风顺,因此在本章最后一部分分析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财政体制改革面临的挑战。 第三章论述了国外的基层财政体制及其对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启示。本章以美国、英国、德国为例分别介绍了典型的分权型、集权型和混合型体制国家的基层财政体制的概况,通过对国外的基层财政体制具体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对我国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颇有借鉴意义,其中包括对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划分,财政体制具有的民主性、基层性、法制性等特点,而这正是我国基层财政体制所缺乏的。 第四章的主要内容是对推进我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在借鉴发达国家基层财政管理体制经验的同时,就我国具体的国情,提出了推进我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以及相关的具体措施。把改革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两个阶段可以循序渐进的推进我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而不能急于求成,在全国上下搞“一刀切”;同时,应稳步推行一些相关的配套措施,如构建科学的行政区划体制、修订相关的法律制度,明晰事权与财权、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