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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为了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IPO监管制度进行研究,需要从IPO对政府监管的诉求出发,考察政府监管机构的权力性质、监管组织模式、监管的具体制度、监管措施等内容,通过对这些内容的研究,探讨其监管制度的如何形成以及是否适度。首先研究的是IPO监管的理论依据,包括政府监管的含义与功能、证券市场与一般市场相比的特殊性、有效市场假说、美国IPO的定价机制以及与IPO相关的市场“异象”。通过分析IPO对政府监管诉求,指出美国IPO监管的重点之所在。然后,研究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IPO监管的部分制度安排,涉及监管机构基于什么原则来设置,其拥有的权力性质,以及IPO监管的组织方式,这些安排关系到监管机构能否胜任监管任务,以及如何胜任的。之后研究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IPO监管的手段,包括具体的IPO监管规则以及监管工具。最后,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IPO监管模式进行了评价。评价分别针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IPO监管权性质与监管组织模式、具体规则以及监管措施三个部分进行,其中对监管组织模式、具体制度以及监管措施的评价借用了Facebook公司IPO上市案例,通过案例指出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IPO监管具体制度与措施上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