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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如果从宪法的这项规定来看,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理应享受到医疗保障的权利。实际上,自我国确定走工业化的道路后,农民的医疗保障权就处于缺失之中。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农民依靠集体经济的力量自发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来,这项制度也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而停滞不前或解体,自费医疗再次成为农民解决自身医疗问题的主要形式。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民不仅要承担市场竞争的风险,而且还要承担生活的风险,他们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非常脆弱,成为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弱势群体。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需要建立和完善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成为社会的共识和农民的期待。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处于试点、探索阶段,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本文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构建进行了一些探索,希望能给这项制度的建设提供一点有价值的思考。本论文具体包括如下几部分:第一章着重分析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并总结为五个阶段,同时,阐述了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含义、特点。第二章分析了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背景并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含义、特征和内容以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种代表观点。第三章试图解读国内外农民医疗保障的理论和实践并对建立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启示,尤其,提到在我国农村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第四章分析了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面临的问题,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些原则,并提出建立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些想法。结语部分,笔者认为探索多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能够满足不同农民的医疗需求,有助于全民医疗保障的早日实现,有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建设,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