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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虚拟经济空前繁荣,金融领域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形式,作为金融领域的核心-银行而言,其经营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仅靠存贷利差单一的获利途径已经不能满足其自身的发展要求,也无法满足客户在业务、投资等各方面多样化的需要。在这样的形势下,中间业务崭露头角,并逐渐成为新的宠儿、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发展迅速,金融体制改革纵深推进顺利,商业银行逐渐建立以经济增加值最大化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同时拥有着先进管理及服务高效的中间业务的外资银行不断涌入,竞争日趋激烈,因此对我国商业银行业说,发展中间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拓展业务领域、提升经营收益、推动经营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在中间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其潜在风险也越发突显,对于发展,我们要更新思想,主动创新,积极拓展,对于风险,则需要我们认真把握,提早忧患,积极采取措施、途径去规制这些风险。在我国,中间业务几乎一直是“零风险”的代名词,以致对中间业务的风险的不够重视,在中间业务风险管控方面更是缺乏经验。中间业务法律关系复杂、主体敏感,针对这种特点,往往法律手段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但我国中间业务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的滞后,管控效果并不理想。当前,加强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研究,对于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快速增长及金融业法制的完善、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能力、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有着重要、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解决上述问题为目标,对我国商业银行如何在当前相同的国际形势下、在不同的体制及市场环境下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中间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进行研究,在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经验的基础上,从完善立法、提升监管水平、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中间业务立法和行业自律四个方面对我国完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法律控制提出了建议,期望本论文通过对中间业务法律风险的研究为我国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一定积极建议和发展思路,进而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健康全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