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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使农民收入相应增加,这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农村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然而,我们不能只看到农村税费改革的积极性,却忽视了农村税费改革给农村工作带来的新矛盾、新问题。一方面,税费改革以后,乡镇政府的职能发生了巨大改变,表现为从“管微观”到“宏观调控”的转变,以及从“管征收”到“提供服务”的转变。这就要求基层干部必须从根本上转变工作方式、增强自身素质、提升服务质量。但是,许多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知识水平仍停留在过去,习惯于落伍的工作方式方法,难以培养形成与时俱进、适应发展要求的工作习惯,表现出政策水平低、法制观念弱、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为群众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导致干群关系逐渐疏离,给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税的取消,使乡镇财政收入明显减少,而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等问题的存在,使得缩水后的财政收入“入不敷出”,“无钱办事”问题严重,除了满足乡镇基本运转的需求外,根本没有多余的财力去支持农业生产的发展,乡镇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有所下降。上述各种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要求我们必须要在精简乡镇机构、增强服务职能上有所深思,进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有效开展。全国各地都对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精简了乡镇政府机构、降低了行政成本等。但是,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也面临着人员分流抑制改革动力、行政体制制约改革步伐、乡镇职能转变不到位、乡镇管理幅度过宽过大等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本文从“为什么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怎么加强和完善”等方面入手,运用公共管理学理论,从历史的视觉,对山东济宁市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进行考察,着重分析改革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现阶段乡镇机构运行存在的弊端以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改革的必要性,并对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及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研究。最后,从有效探索人员分流办法、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乡镇干部素质、有效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切实改善乡镇行政体制和健全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改革的措施和建议。期待为进一步理顺乡镇政府管理机制、转变乡镇政府服务职能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