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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改革开放至今,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迅猛,居民生活水平有显著的改善,国家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果。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也暴露出了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问题,只有顺利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我国才能够顺利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了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党中央提出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谓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的是一种救助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制定一个最低生活标准,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此标准,便给与其差额补助。就现在来看,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关键是怎样建立健全农村的低保制度,只有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才能够推动我国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从而才有助于我国早日建成和谐社会,最终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川省是我国西南地区的重点省份,经济发展水平与速度都比较高,但是目前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贫困问题。从2007年开始,四川省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并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只是在2008年出台了《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以及《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随后又在2010年制定了《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然而还有很多实际问题需要尽快解决,尚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工作。本文的主线是四川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通过分析其发展现状,发现了其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归纳总结后,分析了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成因,并为建设四川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一系列建议措施,为完善四川省农村低保制度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