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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旅游自兴起后一直方兴未艾,发展得如火如荼。红色旅游是把革命传统教育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主题旅游形式,既可以观光赏景,也可以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传承红色革命精神。在红色旅游产业发展中,政府作为公共权力和公共利益的代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受经济基础、交通条件、资源开发等多种因素制约,尚处于“苏醒”阶段的萍乡市红色旅游的发展而言,政府的主导作用及其行为抉择尤为关键。因此,研究萍乡市红色旅游发展中政府的履职情况,明确红色旅游发展中的萍乡市的政府角色、政府职能和政府责任,对于促进萍乡市红色旅游发展和提高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萍乡市红色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以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规划、行政改革、财政投入、市场宣传和营销、区域合作等几个方面。加强萍乡市红色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是提升萍乡市红色旅游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夯实萍乡市红色旅游发展基础的内在要求。从现状来看,尽管萍乡市红色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得到一定的重视和实现,但也存在着行政管理体制不顺、投入不足、公共服务信息化不健全、红色旅游文化挖掘不深入、市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这是观念、经济、体制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加强红色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必须遵循“三大效益”统一兼顾、“三个工程”全面启动、“三段历史”串联开发、“三团遗址”联动组合等原则,从坚持实施政府主导战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红色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智慧旅游城市,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广开红色旅游投融资渠道,整合红色旅游资源、挖掘红色旅游产品和文化等方面进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