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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成为时代潮流的今天,纯粹民主却被许多自由主义者视为不受欢迎的政体形式。他们认为这种民主以古代雅典民主为代表,其特征是强调政治自由,妨害个人自由的实现,因此主张用自由主义来定义民主。该文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
对雅典式民主的一个现代版控诉是“整体主义”,但这一批评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史实上都不尽合理。首先,许多自由主义者混淆了整体主义与暴政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其次,他们倾向于忽视不同政体的希腊诸城邦之间的巨大差异,尤其是把雅典民主政制与斯巴达寡头政制的特征混为一谈;三,自由主义者把对雅典民主的抨击与对卢梭式民主观的批判结合了起来;四,他们还错误的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理想城邦作为雅典现实来批判。实际上,民主与整体主义是不能相容的,如果一个国家是真正人民主权的,那么它就不会是整体主义的;如果这个国家是整体主义的,那么它一定没有实现真正的人民主权。
“多数暴政”是古今以来人们对雅典式民主最常诟病的的另一个缺陷,它主要是指社会中的多数人在拥有政治自由后,往往会利用自己的人数优势,以强制性的违法手段压制少数人的自由和权益,甚至造成多数人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但这一缺陷既来自于人类自身智识不足的局限性,也来自于“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的现实经验,它是人类追求各自不同利益之本性的结果。这种责难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部分社会上层精英对民众参政的歧视和偏见。
在近现代自由主义理论中,民主的多数暴政和整体主义均缘于政治自由与个人自由的矛盾,但它们在本质上是两个不同的东西,相对来说,多数暴政是一个真命题,而整体主义则是一个假命题,在某种程度上,多数暴政的真恰恰验证了整体主义的假。这两种责难同时出现在雅典民主身上,说明现代自由主义理论尚有一个巨大的漏洞需要修补。
对雅典式民主的抨击其实彰显出现代自由主义理论的内在缺陷,即秉持个人自由至上论,轻视其它价值,造成自由主义理论流于空想。
总之,把古代民主与现代民主进行任何直接的对比都是不相宜的,把古代民主直接拿到现代背景中论述其优劣更是荒谬。虽然古代民主与现代民主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该文认为,古代民主与现代民主只是形式的不同,其理想与实质是一致的,即对最大多数人的自由的追求和保障。自由主义定义的只是民主的形式,而不是实质。个人自由蕴含于民主本身,如果失去了自由,民主也就不成其为民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