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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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而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2021年2月21日第十八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充分说明了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的重要性。而要解决“三农”问题,就要解决目前所存在的农村土地问题。农村土地包括农耕地、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宅基地作为农村土地中的一种,其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中属于最为落后的一项制度,对宅基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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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而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2021年2月21日第十八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充分说明了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的重要性。而要解决“三农”问题,就要解决目前所存在的农村土地问题。农村土地包括农耕地、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宅基地作为农村土地中的一种,其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中属于最为落后的一项制度,对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是尤其紧要和急迫的。在宅基地制度中最为主要和关键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之前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着重提出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并未强调财产属性,从而导致了宅基地闲置和宅基地浪费现象,引发出农村土地资源固化、无法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等实际问题。自2015年起我国逐步在33个试点地区推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其中探索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制度是各试点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关键之举,各地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做出了积极的尝试。2020年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也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肯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价值,这一举措是很大的进步。但也应了解到,无论是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改革试点还是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都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可能还无法达到解决实际中所存在的问题的效果,需要对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相关内容作出进一步的规定,构建和完善起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制度体系。因此,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制度进行系统性研究尤为重要。本文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内涵,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和权利属性,第二部分介绍了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概念、类型以及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收回的辨别。通过对宅基地相关理念进行界定来明确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法律内涵。第二章梳通和整理了关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国家性立法和地方立法,并从中总结经验和问题,对立法做出基本评价。第三章是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地方实践。笔者选取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几个典型试点(福建晋江、浙江义乌、宁夏平罗)来对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典型模式进行比较和分析。第四章是笔者对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出建议。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进行宏观设想和对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进行系统设计,希望能达到完善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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